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工程、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地整理开发、土地复垦、安防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展览陈列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环境污染与治理工程;环境工程工艺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