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泸水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小沙坝完小扩建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不包含架空隔震层),配套建设室外及附属工程包含:挡墙工程、建筑拆迁及土石方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室外道路、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工程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泸水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小沙坝完小扩建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第*开标室(***:泸水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不包含架空隔震层),配套建设室外及附属工程包含:挡墙工程、建筑拆迁及土石方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室外道路、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工程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3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具体详见《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分别做出书面声明,否则视为未满足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址:http://www.yncredit.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3.6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具体详见《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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