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年秋季农田水利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标段至*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年秋季农田水利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年秋季农田水利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西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兴泾镇、贺兰山西路街道共计6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此项目拟对镇北堡镇华西村、德林村兴泾镇兴盛村、西干村,贺西街道同庄村、芦花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或更新**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办理自行操作咨询;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 按 3 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东***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号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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