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永红、周敏、***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市金寨县果子园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汇金财富商厦**楼*****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包括铺设透水砖***.5平方米、沥青路面****平方米、雨污管网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安市金寨县果子园乡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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