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浦北县****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先进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北通镇清湖村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浦北县县城工业区益顺街北向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浦北县****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先进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北通镇清湖村项目 | 浦北县****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先进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北通镇清湖村项目 | 详见附件 | **日历天 | *** | 桂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冰冰(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黄日英(自行抽取),陈怡贵(自行抽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1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收费基准**下浮 / /□收费基准**上浮 %)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2、各有关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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