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城南片区南屏山大道及配套管网工程(路口段)道路边坡及基坑监测项目
补充通知**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邀请书第4项号第4.1条款“请于***4年**月**日**:**:**至***4年**月**日**:30前到………………”修改为“请于***4年**月**日**:**:**至***4年**月**日**:30前到………………”,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邀请书 第7项号第7.1条款、第*章投标邀请书 第9项、第*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等内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年**月**日 **:**”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年**月**日 **:**”;原内容“****年**月**日**:**”均修改为“****年**月**日 **:**”。
(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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