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昌市下顺城街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技术要求有误(检验标准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谈判文件为:原谈判文件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项要求为:“具有***控制系统的启动低压锂电池,具有**%电量自动锁电保护功能,电池具有*键开启与解除锁电功能;(投标时须提供产品图片)轻量化节能设计、整体重量≤***(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根据**/T *****-****国标检验挤压、海水侵泡、针刺项目,无起火、无爆炸现象的检测报告)”现更正为:此条技术参数删除。
其余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需求与谈判文件不*致的地方以谈判文件为准。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人民医院
地址:西昌市下顺城街6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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