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本项目拟对外公开招租的荔城区镇海街道英龙社区梅园东路***号、***号店面租赁项目(重新招租) 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业主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2招租内容、规模:面积约为***㎡,具体以实际丈量为准,产权性质为集体;
2.3租赁期限:*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证合*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租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 **** 年 5 月 **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租公告。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5 月 ** 日至**** 年 5 月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前来报名。承租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进场参加竞租开标会。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南街***号镇海办事处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租人: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
电话: ***********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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