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主要公园和道路功能与品质
提升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市中心城区主要公园和道路功能与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赣建吉市招字【****】设**号)于****年5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开标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现将排序前*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项目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其他条件(业绩/奖项): 1.华发水郡省级湿地公园*期工程(黄杨河湿地公园*期工程);2.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容城段)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设计负责人:彭钟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其他条件(业绩/奖项):1.国博公园建设工程设计;2.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规划*号路 、***号路 、***号路 、体育中心北侧绿地及配套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第*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其他条件(业绩/奖项):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玲珑溪带状公园等 2 个项目勘察设计;2.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石城县阻击战纪念园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电话:****-*******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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