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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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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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标段)***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号、恩施州发改审【****】**号、恩施州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湖北省建始县长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始县野桃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建始县重点山洪沟马栏溪防洪治理工程等*个项目。湖北省建始县长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灌溉面积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维修及加固渠首工程,重建拦河堰(坝)等,主要工程量为混凝土4.7*立方米、钢筋制安***吨、土石方开挖***立方米等;建始县野桃溪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6.**公里,主要工程量为砌石1.7*立方米、混凝土1*立方米、清淤3.8*立方米等。建始县重点山洪沟马栏溪防洪治理工程: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3.***公里,主要工程量为砌石2.4*立方米、混凝土0.7*立方米、钢筋**.**吨等。批复概算总投资*****.***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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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湖北省建始县长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始县野桃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建始县重点山洪沟马栏溪防洪治理工程等*个项目,涉及建始县长梁镇和业州镇。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需要完成该项目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服务等设计及专题报告工作;完成该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项目建设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项目建设等工作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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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 *** 总承包模式。投资概算限额为*****.***元,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的限额。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服务费费率+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费率”两控方式设置控制价,各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1、勘察设计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以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为标准);2、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费率)最高限价: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以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为标准)。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工程施工费采用单价承包,以财政评审核定后的单价为依据,中标费率以建始县财政评审确认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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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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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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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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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认证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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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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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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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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