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黄它山及梁横山南侧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黄它山及梁横山南侧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舟高新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
机构为浙江*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梁横山南侧及黄它山南侧周边。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黄它山南侧岸线和梁横山南侧岸线两部分,是对拟修复岸线沿岸各类垃圾、碎石进行*次集中收集和清理,达到 岸滩无危石、垃圾和人工废弃构筑物的效果,清理岸线总长度约****米。岸线清理后,对基岩岸线后方*域开展生态复绿,复绿面积 为*****㎡,其中包括覆基层土以及种植土,上部布设高羊茅草皮。建设两条施工便道。项目总投资***.***元。
2.3 招标范围: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钓梁黄它山及梁横山南侧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招标内容是对拟修复岸线沿岸各类垃圾、碎石进行清
运,对基岩岸线后方*域开展生态复绿,包括覆基层土以及种植土,上部布设高羊茅草皮,以及建设两条施工便道等。
2.4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元。
2.5 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4 月 ** 日~****年 5 月 9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
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 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 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
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北蝉马峙(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岛路***号建设大厦A座**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 5 月 **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 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 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3 | (****://******.*****.***.**/)查询结果为准〕。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 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书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 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职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 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 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 单”。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 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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