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长岭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年长岭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后期合同签署及执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年长岭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对长岭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中前后端项目建设:共建设前端治安监控***路。其中:全结构枪机建设***路;全彩球机建设3路;高空瞭望1路;全景监控建设1路,生态卡口建设**路。后端视频云升级改造系统*套;全域车辆大数据管控系统1套;视频云存储系统**套含市政工程和监控工程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预算金额为***.***元(不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及审定结算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
5、保修期/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中国联通集团和本技术规范书的质量标准要求。
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综合排名第*名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获得***%份额。
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总计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元,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般纳税人,能按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有“增值税*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或投标人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证明。
3、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招标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
6、投标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7、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9、如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致,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禁入期1-3年。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缴纳形式:现场缴纳、银行电汇或转账(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标书款,需备注单位名称,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如为个人账户转出,只能开具对应个人名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4.1.5 远程购买:
投标人也可在上述标书发售时间内,通过与报名负责人员联系,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报名及获取标书。网上报名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下列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内,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室。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同时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号经开设计院*层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电话:****-********/******** 、***********
邮箱:***********@***.***
项目负责人:**、韩天放、张天媛、刘正欣、王丹丽、聂小松、刘文奇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 **** **** **** ***
财务咨询电话:****-******** ***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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