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要求将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建设计划的 报告》、安水[***0]***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安溪县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泉水运管[***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溪县蓝田乡龙潭溪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蓝田乡;
2.2 工程规模:蓝田溪治理范围为尚忠桥至蓝田村福源桥下游 **** 处,治理长 4.****;华阳溪治理范围为华章上游 ****至与蓝田溪汇合口处,治理长 1.****;南后溪治理范围为蓝*村南后 1#桥至蓝田溪汇合口处,治理长 0.****;进德溪治理范围为进德村清美尾桥至乌殊村瑞和桥下游 ****,治理长 1.****;进德溪支流治理范围为感大线交通桥上游 *** 米至与进德溪汇合口处,治理长 1.****。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第*产业或第*产业或第*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生态修复、河道清淤、新建生态护岸、改造拦河设施、新建排水涵管和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近**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近**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第1标段**.5*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 日 ** 时 ** 分至 ****年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2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招标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号楼B栋****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小李
联系电话: ***********
监督单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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