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城县 **** 年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碎石)运输工程第*次已经上级批准,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自筹资金已落实。
2.1项目地点:南城县城西学校旁。
2.2 招标最高控制单价:***以内**元/车/***3,***以外**+1.5×(N-1)元/**/m3(含税)其中N为实际公里数,***以内**元为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价;控制单价为1.5元/**/ m3(含税),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单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运输中涉及需农用车*次转运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3计划工期: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1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将破碎的开挖土石方(碎石)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土石方(碎石)工程量约******3。
4.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4.2营业执照上登记有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工程的运输公司(本项目仅限运输公司参与投标,其他类型如劳务公司,建筑公司,机械公司等不得参与投标);
4.3本项目仅限南城县本地注册企业投标。
5.1请于****年9月**日---****年9月**日前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城县分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9月**日下午**:**
5.3开标地点:南城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抚州市内投标人员前来开标,必须持有**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允许进入开标室;抚州市外投标人员前来开标,必须落实“落地即检”,并持有**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允许进入开标室。如若未能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城县建昌镇滨江御园附***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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